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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重庆交通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亲和力和针对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特制定重庆交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感受民生、认识国情;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大学生既要重视参与研读马列著作、自编自导微电影、阅读经典著作等校内实践活动,更要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参观学习等实践锻炼,在实践中受教育、识国情、长才干、作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本方案所指的“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是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课堂之外进行的各项旨在促使学生认识自我,了解民情,服务社会,自主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项活动。

二、教学目的

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则。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有利于大学生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有利于大学生感受民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和民族复兴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有利于大学生拓展能力,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走正确的成长成才之路。

三、组织保障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涉及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教务处为实践教学的校级职能管理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单位,下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各学院、校团委、学生工作部以及各学生社团为协助教学管理的主要合作单位。

教务处负责审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检查、督导、协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为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安全保障。

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各项工作,承担领导责任、监管职能和保障职责。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作为实践教学的专职管理机构,履行实践教学方案制定、培训指导、运行监管、考核评价等职责。

四、学分学时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新修订的《本科生培养方案》,《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确定为本科各专业必修公共课程

依照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总学分为2个学分,总学时为32学时。学生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通过课程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五、师资配备

经遴选合格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专兼职教师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负责指导本人理论教学班级的实践教学。非思政课任课教师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指导4个自然班的实践教学。

在指导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可聘请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外的其他教辅人员担任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并逐步建立健全指导教师退出和增补机制。

六、教学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教学内容由“校内实践”、“校外实践”和“社会调研”三大部分构成。与此相适应,教学过程也由“校内实践”、“校外实践”和“社会调研”三大环节构成。 

(一) 社会调研。学生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提供的“社会调研”选题参考目录及要求,确定调研选题,自主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至少3000字的“社会调研”报告。

(二) 校内实践。“校内实践”暂定以自编自导“主题微电影”为主。“主题微电影”主要分为历史剧、现实剧和科幻剧三大类。学生根据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提供的“主题微电影”主题参考目录及要求,确定微电影名称,自主完成“主题微电影”拍摄各项任务,并提交“主题微电影”视频和总结报告。

(三)校外实践。“校外实践”由必选活动1项(共5项)+ 任选活动1项(共10项)构成。学生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提供的“校外实践”选项参考目录及要求,确定活动选项,自主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并撰写至少2000字的“校外实践”报告。

七、教学组织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教学由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纲要》和《概论》三个教研室分工实施。其中,《基础》教研室负责组织“校内实践”、《纲要》教研室负责组织“校外实践”、《概论》教研室负责组织“社会调研”。

本课程跨学年、跨学期实施,始于《基础》或《纲要》开课学期,终于《概论》修课学期。即《基础》开课学期,完成“校内实践”;《纲要》开课学期完成“校外实践”;《概论》开课学期完成“社会调研”。

八、运行方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szksj.cqjtu.edu.cn/。入口校园网主页左下角“校内站点”下拉表内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中右处)和“管理信息系统”(位于网站中上部),采取信息化、无纸化运行方式。

“实践教学网站”提供信息发布、资源下载,在线答疑、实践论坛等功能。“管理信息系统”具有账户注册、身份认证、资料上传、申请审核、报告评阅、成绩管理及过程检查功能。

九、实施流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教学由各班指导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在参加指导教师组织的各环节班级“动员培训会”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网站公布的参考选题或选项及要求,在线撰写、提交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即可自主开展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在总结评价基础上,下载专门报告格式,分别撰写、并在线提交“校内实践”、“校外实践”和“社会调研”报告。

工作流程: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动员会”--指导教师“班级动员及培训会”—班级学生“实践活动、活动总结及成果提交”--指导教师“班级总结及评价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总结评价会”--校或院“评选表彰会”。

实践流程:

(一)开课第一学期的第6周之内,参加指导教师组织召开的班级“校内实践”或“校外实践”动员培训会。动员培训会的出勤纳入成绩评定。

登录“思政课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网站,学习相关文件,明确相关要求;注册、登录“管理信息系统“,熟悉、掌握系统功能。

9周之内,在线提交、修改确定“校内实践”或“校外实践”申请。提示:第9周周日24:00之后系统将关闭“申请提交及修改”功能。

18周之内,认真完成“校内实践”或“校外实践”各项活动之后,从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告原件,撰写、并在线提交“校内实践”或“校外实践”报告。提示:第18周周日24:00之后系统将关闭“报告提交”功能。

(二)开课第二学期的第3周之内,参加指导教师组织召开的班级“校内实践”或“校外实践”动员培训会。动员培训会的出勤纳入成绩评定。

6周之内,在线提交、修改确定“校内实践”或“校外实践”申请。提示:第6周周日24:00之后系统将关闭“申请提交及修改”功能。

16周之内,认真完成“校内实践”或“校外实践”各项活动之后,从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告原件,撰写、并在线提交“校内实践”或“校外实践”报告。提示:第16周周日24:00之后系统将关闭“报告提交”功能。

(三)开课第三学期的第3周之内,参加指导教师组织召开的班级“社会调研”动员培训会。动员培训会的出勤纳入成绩评定。

6周之内,在线提交、修改确定“社会调研”申请。提示:第6周周日24:00之后系统将关闭“申请提交及修改”功能。

16周之内,认真完成“社会调研”各项活动之后,从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告原件,撰写、并在线提交“社会调研”报告。提示:第16周周日24:00之后系统将关闭“报告提交”功能。

十、成绩评定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成绩评定采用100分制,总成绩由 “校内实践”成绩、“校外实践”成绩和“社会调研”成绩三部分构成,分别占课程总成绩的35%30%35%

(二)“社会调研”成绩由班级动员培训会出勤5%+申请书15%+报告60%+活动证明20%构成。“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成绩分别由班级动员培训会出勤5%+申请书15%+报告50%+证明30%构成。

(三)每一教学环节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下载、保存和评阅学生提交的报告,并按照统一的要求综合评定“社会调研”、“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成绩。成绩评定后,无需上传报告,但须在系统里填写成绩和代码。

(四)《综合实践》课程修课学生“校内实践”、“校外实践”和“社会调研”三个教学环节的成绩须同时达60分,为课程考核合格。不合格者,须于《综合实践》课程结束后,在单开重修班重修课程。

重修时,原有合格的某一教学环节可以申请免修,且只能申请免修一个教学环节。具体程序由学生提交免修申请书,经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初审(成绩在85分以上、且完整修完三个环节),并报培训指导中心审定。

十一、注意事项

(一)《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课程修课的每一位学生,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确保每项实践教学活动有序、有效进行。

(二)在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学校、职能部门及指导教师要强化安全保障,学生自身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风险防范,力求避免发生大小安全事故。

(三)修课学生要完整完成三个环节实践活动,不得中途中断任何一个环节。否则,视为缺课或取消重修资格。每一位学生要真实、有效地完成各项实践活动,力争使实践教学有实效。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包办代替等行为,将受到降低成绩、取消成绩、课程作弊等处理。

(四)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QQ群、短信群发、微信、微博、论坛等新媒体手段,及时为学生提供咨询、帮助和指导。同时,注重过程监管,优化教学流程,有效纠正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良倾向。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培训指导中心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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